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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企业收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在存储方面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2021.02.08    新闻来源:南通慧瑾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南通企业收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在存储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财会[2020] 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仅使用电子发票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第二,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通知》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电子发票,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第三,纳税人如果需要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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