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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南通税务机关采取以下严格管理措施
发布时间:2020.05.27    新闻来源:南通财务代理咨询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二、对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南通税务机关采取以下严格管理措施:


(一)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实行交旧供新、限量供应;具体为每次限购25份,月内再次申领需按开票金额3%预缴增值税;

(三) D级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并严格审核出口退(免)税:

1、纸质凭证、资料应与电子数据相互匹配且逻辑相符。

2、电子数据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

3、对外购出口货物或视同自产产品,对每户供货企业的发票,都抽取- -定的比例发函调查。

4、对生产企业申报出口退(免) 税的自产产品,评估其生产能力、纳税情况。

5、排除所有审核疑点后,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 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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